八、Q1、Q2字签证
2019/06/25

【颁发对象】

Q1字签证颁发给因家庭团聚申请入境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

Q2字签证颁发给入境短期≤180日)探亲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申请材料】

(一)护照及复印件: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资料页复印件1份。

(二)请在线填写并打印签证申请表(在线填写申请表链接:http://bio.visaforchina.org/SYD2_ZH/)和确认页,本人签字后与其他签证申请材料一并递交。

(三)照片:1张近期、正面、彩色(浅色背景)、免冠、护照照片,照片请粘贴在申请表上。照片规格请点击这里

(四)非澳大利亚籍人士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交在澳的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澳内务部VEVO网站打印的澳签证信息)等材料。

(五)如您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此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您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您曾更改姓名,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六)如系家庭团聚事由申请Q1字签证,须提供:

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2、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明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中国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1)中国内地居民,提交中国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华侨,提交中国护照、国外定居证明和中国境内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如《暂住证》);

3)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在中国境内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如《临时住宿登记表》)或中国境内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4)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中国境内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如《临时住宿登记表》)或中国境内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如系寄养事由,须提供:

1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或经中国公证机关公证的寄养委托公证,或经所在国公证认证的寄养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

2)委托人的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与被寄养儿童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3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出具的同意接受寄养函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寄养儿童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公民的,还应提供儿童出生时中国籍父母在境外定居证明的复印件。

(七)申请Q2字签证者须提供:

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2、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明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中国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1)中国内地居民,提交中国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华侨,提交中国护照、国外定居证明和中国境内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如《暂住证》);

3)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在中国境内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如《临时住宿登记表》)或中国境内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4)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中国境内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如《临时住宿登记表》)或中国境内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八)驻悉尼总领馆根据个案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方式】

(一)在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的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含澳大利亚公民)须向悉尼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递交签证申请。更多要求,请参见悉尼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网站。  

(二)悉尼总领事馆不直接受理持外国普通护照人员的签证申请(邮寄申请)。  

    

【办理时间】  

(一)普通办理:第4个工作日取证;  

(二)加急办理:第3个工作日取证(此服务须经批准);  

(三)特急办理:第2个工作日取证(此服务须经批准)。

注:根据个案不同,个别签证申请的审批时间可能长于4个工作日,悉尼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就此联系申请人。 

【收费及付款】  

点击这里,了解办证费及付款方式。  

    

【注意事项】 

(一)请如实、清楚、完整地填写签证申请表各项内容。

(二)申请人必须对护照、表格、照片及其他所有申请材料(包括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

(三)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但申请人必须对邀请的真实性和内容的准确性负责,必要时按签证官员要求提供邀请函原件。

(四)总领事馆要求面谈的,悉尼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将另行通知申请人。申请人须亲自前来接受面谈。

(五)签证官员将依个案做出签证决定。

(六)Q1签证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八)请注意及时领取签证。超过3个月不领取将予注销,并可能影响以后申请。

上述信息如有变动,以领事馆解释为准。